|
徽章知識
據史料載,佩戴徽章的做法始於我國宋代。宋太祖年間,有個名叫李飛熊的人,偷用驛馬,詐稱使者,被朝廷識破斬首。為了吸取這個教訓,朝廷便規定給每位使者發一枚有特殊標記的銀牌,入朝覲見時佩戴于身。此後,戴徽章的做法就代代相傳,一直沿用。
旅遊紀念章是徽章中很重要的品種,旅遊紀念章大多具有地方特色。我國旅遊紀念章在上世紀80年代逐漸繁榮。徽章的材料從鉛皮、鋁質到合金,製作得越來越精緻。一個新的景點落成,旅遊章也隨之發行。如上海楊浦大橋通車后,成為上海的新景點,遊客參觀時,都能購到小巧精美的大橋徽章。
旅遊章最大的特征是反映當地的典型景點。如八達嶺雄偉的長城、五台山潔白的舍利塔、三國紀念章等,這在別的地方不容易買到,因而對遊客頗有吸引力。
旅遊章和錢幣、郵票等相比較,是資曆較淺短的一種藏品。在收集現代旅遊章的同時,應注意解放前所出的稀少的旅遊章,因為珍品才能提高收藏者的品位。
此外,有一些國際性、全國性或地方性的文化藝朮、體育、節日等活動,會發行具有紀念意義的徽章。如奧運會紀念章。從雅典奧運會開始,設計、製作奧林匹克運動紀念章已成慣例,而且每屆都製作大量的紀念章,以作為該屆奧運會最有代表性的紀念品。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正式的奧運會紀念章由奧運會組委會向國際奧委會提供,頒發給下列人員:全體運動員、運動隊的官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國際奧委會委員和出席奧運會的,以及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的主席、祕書長,各個國家或地區奧運會的同類官員,以及在國際奧委會規定的名額內由有關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正式任命的裁判員、計時員、司線員等。這種奧運會紀念章一般為銅質,圓形,沒有固定圖案,正面為該屆奧運會會徽、舉辦城的象征圖案,並有屆次、舉辦地和時間等文字。
|